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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信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改革方案审批表..

发布日期:2014-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

 

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机械制造技术》

开课院(系部)

机电工程学院

 

适用年级、专业

2012级机电一体化化技术1、2班

开课学期

第四学期

 

课程性质(公修课\专业课\选修课)

专业课

课程类型(理论课、实践课、理论实践混合课)

理论实践混合课

 

总学时

84

理论学时

74

实践学时

10

 

课程概述

课程任务

教学目标

一、课程任务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

1.能分析出待加工零件的简要加工工艺流程,熟悉加工中的切削原理、采用的加工方法以及不同加工方法对零件的最终质量有何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析出产生加工误差的原因。

      2.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利用各种资源及相关的金工实习经历,进行机械制造技术知识的学习和资料的搜集。

3.根据典型零件的结构特点、适用场合、技术要求和选材要求,初步掌握其一般的加工工艺过程。

    4.熟悉不同加工设备加工工艺范围、加工能力及加工特点。

    5.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设计、编制出较为符合实际加工的工艺过程的初步能力。

    二、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掌握常用的机床类型、加工工艺能力及加工特点;

    2.掌握常用的刀具类型、加工工艺能力及不同刀具材料对刀具切削性能的影响;

    3. 掌握零件在加工中产生加工误差的原因。

(二)能力目标

    1.具有分析选用加工刀具、加工设备的能力。 

    2.具有设计与编制典型零件加工工艺流程的能力。    

3.具有分析零件在加工中存在加工偏差原因的能力。

4.具有熟知不同加工方法对零件加工质量有不同影响的能力。

 

课程主要

内容

 

1.机械制造概述;

2.金属切削过程;

3.切削加工;

4.铣削加工;

5.磨削加工;

6.其他机械加工;

7.机械制造工艺规程设计;

8.几何公差与表面粗糙度;

9.机械常用零件加工方法;

10.机械加工误差分析;

11.机械加工表面质量。

 

对任课

教师的

要求

    一、业务素质要求

    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治学,能因材施教。了解行业发展前景,了解专业前沿,知识面广。

    二、专业素质要求

    1.具有机械制造的经验和工作背景;

    2.了解现代机械制造方法与发展趋势;

    3.能熟练查阅手册、图册和有关技术资料的能力。

 

对学生

的要求

    有一定的工程制图基础,熟悉常用的金属材料及其相应的机械性能。

 

考核方案

考核方法

所占比例

考核方法

所占比例

 

课堂考勤

3%

课堂提问

3%

 

实验成绩

20%

作业

4%

 

期中考试

30%

期末考试

40%

 

考核方案

包括:课堂考勤、课堂提问、实验成绩、作业、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1.课堂考勤。具体标准:总分100分,学生旷课一次扣6分;请假缺课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旷课超过总课次1/3以上者此项为零分,且不能获得期末考试资格;上课睡觉一次扣2分;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如说话干扰老师上课等一次扣5分。

2.课堂提问。具体标准:总分100分,课堂讨论积极并回答问题正确的每次加5分。

3.作业。为课后布置的有一定难度的作业。总分为100分。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并按规定时间上交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态度认真,每次作业都以百分制打分,最后计算所有作业的平均分。具体评分标准为:完成全部作业内容,视完成的质量的得分80 -100分;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但完成的正确的得分60-79分;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并质量较差的得分0-59分;抄袭作业按0分计算。

4.实验成绩。具体评分标准:独立完成实验,并取得合理的实验结果的得分80-100分;独立完成实验,但实验结果不合理得分:60-79分;通过别人帮助完成实验,并获得合理的实验结果的得分:0-59分;不能完成实验的按0分计算。

5.期中考试。根据课程进度,设计一道论文题目,具体评分标准:符合论文所有要求,视完成的质量的得分80 -100分;未完成全部设计内容但完成大部分要求的得分60-79分;未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质量较差的得分0-59分;抄袭设计内容按0分计算。

   6.期末考试:设计一道论文题目,具体评分标准:完成全部设计内容,视完成的质量的得分80 -100分;未完成全部设计内容但完成的正确的得分60-79分;未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质量较差的得分0-59分;抄袭设计内容按0分计算。

    有以下情况可适当加分,成绩突出者可取得该课程免考资格。

1.在校级以上相关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者可在期末考试成绩中加15分;

2.在校级以上相关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者可在期末考试成绩加20分;

3.在校级以上相关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可获得该课程期末考试免考资格。

 

 

审核意见

教研室

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部)意见

院长(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