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课堂考勤、课堂提问、实验成绩、作业、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1.课堂考勤。具体标准:总分100分,学生旷课一次扣6分;请假缺课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旷课超过总课次1/3以上者此项为零分,且不能获得期末考试资格;上课睡觉一次扣2分;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如说话干扰老师上课等一次扣5分。
2.课堂提问。具体标准:总分100分,课堂讨论积极并回答问题正确的每次加5分。
3.作业。为课后布置的有一定难度的作业。总分为100分。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并按规定时间上交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态度认真,每次作业都以百分制打分,最后计算所有作业的平均分。具体评分标准为:完成全部作业内容,视完成的质量的得分80 -100分;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但完成的正确的得分60-79分;未完成全部作业内容,并质量较差的得分0-59分;抄袭作业按0分计算。
4.实验成绩。具体评分标准:独立完成实验,并取得合理的实验结果的得分80-100分;独立完成实验,但实验结果不合理得分:60-79分;通过别人帮助完成实验,并获得合理的实验结果的得分:0-59分;不能完成实验的按0分计算。
5.期中考试。根据课程进度,设计一道论文题目,具体评分标准:符合论文所有要求,视完成的质量的得分80 -100分;未完成全部设计内容但完成大部分要求的得分60-79分;未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质量较差的得分0-59分;抄袭设计内容按0分计算。
6.期末考试:设计一道论文题目,具体评分标准:完成全部设计内容,视完成的质量的得分80 -100分;未完成全部设计内容但完成的正确的得分60-79分;未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质量较差的得分0-59分;抄袭设计内容按0分计算。
有以下情况可适当加分,成绩突出者可取得该课程免考资格。
1.在校级以上相关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者可在期末考试成绩中加15分;
2.在校级以上相关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者可在期末考试成绩加20分;
3.在校级以上相关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可获得该课程期末考试免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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