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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守则..

发布日期:2012-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作它用。
二、 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次序,无关人员不经允许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三、 在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工作,必须根据教学,科研计划的要求。由实验室主任统一安排进行。
四、 非本室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应按规定办理手续。校内(包括本系部)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校外人员或个人须经试验管理中心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定收取费用。
五、 上实验课前学生要认真预习实验,实习指导,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方法和步骤,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六、 实验室应思想集中,严肃认真,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观察,仔细测试,如实记录实验数据或画图,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或报告。
七、 实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其他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填写报告单,包实验管理中心。若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及用品应有专人负责,必须建立帐卡,做到账,物,卡相符。严禁随意拆卸改装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仪器设备需报废时,按报废的有关规定办理。
九、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做到整齐有序,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更不能存放个人物品。
十、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各种物品一般不得携出实验室。若校内实验室之间调配使用,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实验管理中心批准,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后及时归还。携出校外或外单位借用时,须经实验室管理中心批准,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后及时归还。携出校外或外单位借用时,须经实验室管理中心批准。不得借给私人使用。损坏、丢失仪器设备需按有关规定处理及赔偿。
十一、 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要有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制度,用后登记。实验的废气、废液、废渣,要严格按《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办理。
十二、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是仪器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十三、 加强实验室安全安全措施,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书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职责,做好防盗,防火,防水,安全用电等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