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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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专升本考试无声入场演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5年专升本考试

安全、有序进行

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我校将组织

专升本考试无声入场演练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25年3月16日(周日)下午16:00

二、演练地点

参考准考证地点

三、演练要求

1. 提前规划时间。考生于3月16日(周日)下午15:40前在警戒线外排队等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2. 备齐考试证件、文具袋(盒)。考生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自带文具及用于文具收纳的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参加演练。

考生自带文具规定为:塑料透明外壳黑色字迹中性笔(含备用芯)、塑料外壳自动涂卡铅笔(2B,含备用芯)、绘图可换芯铅笔(HB 或 2B,含备用芯)、橡皮(无封套)、三角板(含 45°、30°直角三角板)、圆规,以及用于文具收纳的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考生应提前备足考试所用文具。考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文具进入考场。

3.文具检查结束后,监考教师将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放在考生座位旁,考生在入场演练文具放置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4.禁带违规物品。为避免触发安检门报警,以防考生物品丢失。请考生不要携带含金属物的背包、小刀、钥匙、打火机、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眼镜盒以及金属饰品(如金属发卡、项链、耳饰、手镯、戒指、腰链、脚链等)。因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金属扣子、拉链、腰带、裤子挂扣、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性内衣、鞋帽等)会影响安检门正常通过,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入场,请考生穿着合适的衣服参加考试。
5.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考试作弊行为。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考点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生违规行为可实时监控或通过视频回放认定。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出考场。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试作弊入刑,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代替或者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场规则

1.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不得干扰和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主动接受智能安检门和金属探测器检查,无报警提示为合格,然后进入身份验证程序。报警提示为不合格,考生自行处理禁带物品后重新接受检查。因疾病或身体原因需要带入的特殊物品(体内植入的金属材料、心脏起搏器、假牙等),须提供《河南省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体内植入特殊物品证明》。

3.考生自带文具规定为:塑料透明外壳黑色字迹中性笔(含备用芯)、塑料外壳自动涂卡铅笔(2B,含备用芯)、绘图可换芯铅笔(HB 或 2B,含备用芯)、橡皮(无封套)、三角板(含 45°、30°直角三角板)、圆规,以及用于文具收纳的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考生应提前备足考试所用文具。考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文具进入考场。

考生须参加入场模拟演练,自带文具接受检查符合要求后,放置考场内座次标签旁。首场用毕自行收纳放入文具袋(盒)内并放回座次标签旁;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方可带出考场。如遇文具使用异常,可向监考员申请考点的备用文具。

4.严禁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点:手机、对讲机、无线耳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各种拍照、扫描、录放、计算、存储等电子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带有金属的服饰及各种铁磁性物品;各种食品及自带的饮品;以及其他非考试必需物品。

5.考生入场必须进行身份验证(人脸比对、拍照)。验证时考生须脱帽、摘镜,发不遮眉、不盖耳。对三次验证未通过的,考生拍照后入场,不影响正常考试,其身份证、准考证交由监考员作进一步核验;核验无误的,当科考试结束交还考生;仍然存疑的,当科考试结束后考生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6.开考前 30 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 分钟内入场完毕。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考试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入场后不得离开考场,直至本场考试结束。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迟到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接受入场检查和身份验证,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信号为准,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8.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在题目所指示的答题卡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写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9.考生应当认真听取考点和考场的《临场教育宣讲词》和指导语,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遇草稿纸不足时,试题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10.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得自行传递物品。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终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题卷、草稿纸,并现场密封答题卡、试题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得将答题卡、试题卷、草稿纸等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12.如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作弊考生相关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位考生务必重视此次无声入场演练,熟悉入场流程和相关规定,以确保正式考试时顺利入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